日前,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碳達峰碳中和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以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立法主旨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條例》提出,支持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發展,逐步擴大非化石能源消費,統籌推進氫能利用,推動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用能單位采用高效節能設備,推廣熱電聯產、餘熱餘壓回收、能量梯級利用、利用低穀電以及先進的用能監測和控製技術,實施新能源、清潔能源替代改造,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