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發布《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陀區低碳試點縣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普陀區作為浙江省第一批低碳能源發展類試點縣創建單位,擬通過3-5年創建期,率先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全力打造全省能源低碳發展的“普陀樣板”。
通知提到:提高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力度,優先利用建築本身和周邊的餘熱或廢熱,推廣太陽能光伏發電、太陽能光熱、空氣源或地表水或海水源熱泵、導光管采光係統,開展太陽能光伏係統在既有建築改造中的應用。提高建築終端電氣化水平,加快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築。到2023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建築能源比例達到8%。